首页 环境管理∶环境标准 中国环境报 (2003-09-12)

江苏出台小康社会环保指标体系
着重考核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本报讯(蒋巍 高杰)

  随着江苏省省委关于“两个率先”决定出台实施,江苏省积极建立了小康社会指标的评价体系,其中环境保护指标占据了重要一席。近日,江苏省环保厅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保考核指标进行剖析,制定出了与经济、社会指标相适应的环保指标考核体系,着重提高对全省各地环境质量的考核份量。

  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保指标,将重点考核和评价全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其中包括全年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等项指标。

  小康经济指标要提高,全省的环境质量也要改善。为此,江苏省确立的小康社会环保指标评价体系,也明确了奋斗目标。全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要从目前的 63.4 提高到 80;全省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由目前的 61% 提高到 85% 以上;全省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目前的 30% 提高到 43.5% 以上;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由目前的 86.56% 提高到 96% 以上;全省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目前的 70% 提高到 85% 以上。

  为确保小康环保指标的实现,目前,江苏省各地正紧密围绕加快生态省建设及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洁净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的战略目标,认真核算本地区的现状值和差距,制定环境质量的实施计划,并将其纳入到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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