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管理∶环境标准 人民日报 (2003-08-28)

扬州绍兴长沙三城市
首批通过生态市建设规划论证


本报北京 8 月 27 日讯(记者 刘毅)

  扬州、绍兴、长沙三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今天通过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成为今年 5 月《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发布以来,首批通过生态市建设规划论证的城市。

  扬州、绍兴、长沙三市都是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绍兴、扬州先后被命名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长沙市的岳麓区、长沙县、浏阳市开展了生态示范区建设,浏阳已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指出,这三个市在深入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生态市,这既是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强调,建设生态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强化生态市的制度保障,使生态市建设得到法制保障;生态市建设目标不要“因人而废”,要一届接着一届抓,一任接着一任干,不要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影响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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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与规划∶城市绿化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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