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管理∶环境标准 中国水利报 (2003-03-0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三项“国标”5 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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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布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三项国家标准,并将于今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填补了中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标准的空白。

  据悉,这三项国家标准分别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这为实现污水资源化提供了技术依据,将对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据太原市节水办工作人员介绍,依照标准,通过污水处理回用,仅太原市的可用水量即可增加五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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