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加价 幅度调低
据新华社北京 2 月 6 日电(记者 林红梅、邹清丽)
中国民航总局决定,从今天起国内航线“燃油加价”幅度由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 20% 调整为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 14%。
民航总局决定,从今天起,各运输航空公司统一暂按 2000 年 10 月 31 日国内公布经济舱票价的 14% 上浮票价,原统一暂按 15% 幅度上浮票价的规定同日废止;航段经济舱单程票价上浮金额最多不超过 1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