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系统∶植被∶森林 人民日报 (2000-11-28)

乱采矿带来了什么?


本报记者 陈一鸣

  近日,记者随海南省人大组织的环保世纪行考察团来到素有“椰林之乡”美誉的海南省文昌市。此次文昌之行,记者见到的不是茂密的椰林,而是几千亩高高低低的沙丘和满是积水的矿坑。高达几米的沙包一个连着一个,微风吹来,白白的细沙随风乱飘,让人睁不开眼睛,沙包的旁边是一个个大坑,里面积满了脏水。目前仅文昌锦山、铺前两个乡镇已有数千亩土地沙化,一些地方还有形成流动沙的迹象,而那些废弃的矿坑已造成两人落水死亡。

问题由来已久

  海南岛的钛矿储量占全国的 1/3,主要分布在文昌等海岛东部地区。这一带多为沙质土地,要获取钛必须先从地下将矿砂挖出。文昌市锦山、铺前两个乡镇自 80 年代开始滥采乱挖。到了 1998 年,9 个公司名下的 60 余家采矿队开动 126 部采矿机组不停地毁林、挖沙,然后将尾沙随意堆放。

  海南省林业局林政处的倪陈兴对记者说,按照国家规定,开发地下矿藏必须与保护环境结合起来,文昌挖钛带来严重的生态危机,关键在于不加保护地掠夺性开采。文昌北部是海南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这一带以木麻黄为主的森林大多是六七十年代通过多次种植、精心管护才培植起来的。然而挖钛者只顾自身利益将尾沙随意丢弃,一片片木麻黄就这样消失了,一座座沙包由此扩张。目前仅铺前、锦山两个乡镇土地沙化面积已达 6110.5 亩,还在逐步扩大。

整顿未改其乱

  1996 年,海南省根据新修订的国家《矿产资源法》,对文昌的毁林挖钛行为进行整顿,矿区的混乱局面一度有所改变,但没过多久又乱象重现。海南省环资厅自然生态处的韩艺师副处长告诉记者,从 1995 年底到 1998 年 6 月,由于滥采乱挖、非法毁林,有 3000 多亩木麻黄林被破坏。国务院矿业秩序督查组于 1996 年和 1997 年连续两年到文昌调查,对该地挖钛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

  1998 年,海南省再次对滥采乱挖钛矿行为进行整顿。为数众多的个体采矿者被组织成 9 家公司,并从海南省环境资源厅获得了总面积达到 34848.9 亩的开采权,两年来实际开采了 4700 多亩。然而,就连这些公司的采矿行为也基本上属于违法开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林地的,要办理使用林地许可证和采伐林木许可证。按照《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如需要使用土地的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这些公司获得采矿权后,绝大多数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据文昌市土地管理局反映,自采钛以来,没有一家公司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更不用说按照规定交纳复垦押金。据该市林业部门反映,从 1996 年以来全市毁林开采 4362 亩,其中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只有 300 多亩,其余 4000 多亩未办理任何手续,当然森林植被的恢复也就成了问题。于是乎,尾沙照样乱堆,造林依然赶不上毁林。

亡羊何日补牢

  文昌钛矿基地的混乱开采和生态恶化愈演愈烈,终于再次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年以来,海南省人大环境资源工委多次到锦山、铺前钛矿采掘现场实地调查,省人大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小组,完善管理措施,着手进行整顿。

  根据省人大的建议,海南省林业局今年 7 月制定了《严厉打击乱垦乱挖非法占用林地的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会同文昌市政府开展治理整顿。文昌市政府 9 月中旬发出通告,责令采钛业主停机整顿,并对采钛后的空地全面复垦。11 月 1 日,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林业局和文昌市的负责人联合召开会议,决定在钛矿区重新开采前统一制定明确的管理办法,以文昌市政府的名义于 12 月中旬发布。

  文昌市林业局局长王安存告诉记者,新的管理办法将明确规定,今后任何采矿人在开采前除要取得采矿许可证外,还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好《占用林地许可证》和《林地砍伐证》;要严格做好规划,实行小面积开采,对有林地的开采要切实做到开采一块、复垦一块、造林一块,待郁闭成林后才能开采相邻的钛地;开采前必须交纳复垦押金和植被恢复费。

  日前,记者在文昌市采访时看到,所有的采矿作业均已暂停,复垦工作即将展开。

面对沙丘思考

  人们期待着海南省此次整顿能够大见其效,但面对沙丘纵横、矿坑密布的几千亩沙海,仍有不少疑虑。对于非法开采,拥有属地管辖权的文昌市政府本该出面制止,但文昌市的一些人谈及此事却是一肚子委屈,总觉得审批权在海南省环境资源厅,谁审批谁管理,碍不着地方政府的事。

  省级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力。环境资源部门、土地部门、林业部门各司其责,但却各自为战,土地部门不知道环资部门批了多少采矿点,林业部门不知道其中有多少占用了林地,而发现尾沙得不到复垦、植被得不到恢复后才开始各自介入,工作上没形成合力。

  当地矿农和干部群众将矿权、林权、地权混淆在一起。采矿人不到土地部门和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许多人甚至政府中的某些人误认为从环境资源部门获得了采矿许可证就已经获得了完全合法的采矿权利。

  文昌毁林挖钛一事表明,依法办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愿文昌的沙丘不再流动到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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