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系统∶水∶河流 人民日报 (2006-05-29)

淮河治污目标责任书二〇〇五年执行评估显示
淮河水质仍属中度污染
近四成五的治污计划投资尚未落实


本报北京 5 月 28 日讯(记者 赵永新)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通报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2005 年度执行情况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尽管江苏、安徽、河南、山东等沿淮四省人民政府总体任务完成,但进展不平衡,淮河水质还属于中度污染,仍有一些跨省界断面水质不能达标,部分二、三级支流仍为劣五类水体,水体中氨氮浓度很高。

  目前,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 488 项治污工程已完成 342 项。与 2004 年相比,2005 年淮河流域总体水环境质量呈好转趋势,淮河干流未发生大的污染事故,沿岸群众饮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淮河水污染防治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环保投入不足,部分治污工程进展较慢。淮河治污资金缺口仍较大,近 45% 的计划投资尚未落实。一些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较慢,如安徽、河南两省分别有 52% 和 35% 的污水处理工程尚未开工。二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仍较突出,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其中,山东省辖淮河流域造纸、酿造、淀粉等低附加值、污染严重行业的 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占全省工业企业 COD 排放总量的一半。三是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四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市场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04 年,国务院在安徽蚌埠召开了淮河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并与沿淮四省签订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 年)》。今年环保总局将把淮河治污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淮河治污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治污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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