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态建设∶水 | 中国水利报 (2003-04-01) |
江苏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经省政府批复实施 |
本报讯(记者 盛家宝,通讯员 黄林霞 史新明 石秋池) 3 月 18 日,“水乡”江苏治水再传佳音:由江苏省水利厅和江苏省环保局共同完成的江苏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复正式实施。 该省政府在批复给省水利厅的文件中强调: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工作。功能区划是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加强功能区划的贯彻实施。要按照《水法》的要求,对功能区实行纳污总量控制管理。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江苏省这次划定的功能区,覆盖全省 749 条河流、43 个湖泊和 73 个水库。共划分 1316 个功能区。包括一级区划的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和二级区划的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景观娱乐、渔业用水、饮用水源、过渡区等。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重庆、广西、黑龙江、广东、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复了本省(区)水功能区划。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