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建设∶水 中国环境报 (2003-03-25)

为水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依据
江苏实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报讯(记者 高杰)

  3 月 22 日是“世界水日”,也是“中国水周”的第一天,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正式实施。在由江苏省环保厅和水利厅联合召开的座谈会上,来自江苏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有关领导,环保、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水环境保护专家们一起,对江苏省贯彻水环境功能区划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江苏省环保厅和水利厅,历经一年多时间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的结晶。该区划对全省 749 条河流、43 个湖泊和 73 个水库,共划分了 1316 个功能区,包括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景观娱乐用水等十大类别,其中设立保护区 30 个,保留区 39 个,缓冲区 90 个,开发利用区 1157 个。同时,确立了 1316 个功能区 2010 年和 2020 年的水质控制目标,为江苏省水环境保护提供了可靠依据。

  据介绍,在太湖流域 45 个交界断面中,达标率为 47%;淮海流域 18 个目标断面中,达标率为 56%;长江干流 11 个监测断面中,达标率为 81.8%。江苏省副省长黄莉新强调,要确立水环境功能区的权威,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要把水环境功能区的监督管理作为建设生态省,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共同抓好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达标工作;全省各地在地市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取水、排水、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都要以省政府批准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为依据,任何开发利用活动都必须按照水环境功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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