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日报 (2001-01-30) |
青海湖再次封湖育鱼 |
黎昌政 为了保护青海湖珍贵的湟鱼资源,青海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青海湖实行第四次封湖育鱼,封湖期为 2001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青海省政府的这份通告指出,封湖期间,禁止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到青海湖及湖区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湟鱼产卵场所捕捞湟鱼。 禁止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收购、拉运、储存、贩卖湟鱼。 禁止湟鱼及其制品在市场上销售,宾馆、饭店等不得加工销售湟鱼。 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青海湖渔业水域所属产卵场、繁殖区和洄游河道建造拦河闸坝、引水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禁止向青海湖及其支流排放污染物,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养殖、科研等特殊需要,必须在湖区内捕捞湟鱼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此前,青海湖曾进行过 3 次封湖育鱼。 第三次封湖育鱼行动于去年 12 月 31 日结束。但据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在第三次封湖育鱼中,渔政部门共查处盗鱼案件 981 起,没收湟鱼 350 吨。据最保守的估计,共有 1000 多吨湟鱼在产卵季节被盗捕出湖,流进了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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