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灾害∶洪水 人民日报 (1998-08-10)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紧急通知
在当前抗洪抢险斗争中做好粮食工作


本报北京 8 月 9 日讯

  为了在当前抗洪抢险斗争中做好粮食工作,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于 8 月 9 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粮食厅(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粮食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抗洪、北方防汛和沿海地区防御台风工作的部署,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再接再厉,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一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当前的抗洪防汛工作。各地粮食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特别是严重的水灾地区,可临时成立抗洪救灾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昼夜值班,积极做好抗洪防汛的各项有关工作。要集中一批抗洪救灾物资,以备急用。对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的各项指示和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服从指挥,全力给予支持。

  二、一定要保证粮食安全,保管好储备粮。各地要组织和充实得力人员,严格纪律,进一步加强对粮库的保卫和保管工作。处在抗洪救灾第一线的粮食部门要在服从防洪大局需要的前提下,做好粮食的安全转移工作,抢险救粮,努力减少水淹粮、潮粮损失。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储备粮库存的真实可靠,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工作。一旦国家需要,必须按时足额调出,不得延误。

  三、一定要保证做好粮食供应工作。在洪涝灾害地区,一定要与有关部门合作,保证灾民的口粮供应,绝不允许发生断粮现象。要保证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的粮源供应,保证他们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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