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物多样性 中国环境报 (1998-10-29)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


温亚力 印红 武立磊

  内容提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是当今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一个热点,是当今世界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主题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具体化。本文概括地介绍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及在未来的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正变得越来越大。如何解决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利用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将是我国在今后所面临的一个世纪性的挑战。

  在现实国情条件下,生物多样性保护必须在发展和保护相协调的范围内寻找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在中国,以往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应用政策和法津的手段,并通过保护机构进行强制性保护。不可否认,这种保护模式对现有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是今后应长期采用的一种保护模式。但通过保护机构进行强制性保护存在两个较大的问题,一是成本较高,保护区的建立国家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日常的运行和管理费用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在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大范围的强制性保护将受到经济的强有力的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应更多地调动社会的力量,特别是保护地所在社区对保护工作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一种社会行为,并取得广泛和长期的效果;二是强制性保护使保护区与社区发展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强制保护将保护地所在的社区作为主要干扰和破坏因素,而社区也视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阻碍社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矛盾的焦点就是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可以说,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为了国家乃至人类长远利益的伟大事业,是无可非议的,而社区发展也是社区的正当权利,是无可指责的,但目前的强制性保护无法协调解决这个保护与发展的基本矛盾。因此,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参与,并使之受益于保护的成果,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相互协调将是今后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发展方向,它也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最好形式,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关系

  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已成为可持续发展主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矛眉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中国也不例外,在一些偏远农村这个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些地方生物多样性往往非常集中,同时贫穷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在面临发展危机和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大多数地方政府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有一定的认识和各种承诺,但实际投入却很少,这也是造成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不断退化和资源遭到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这种趋势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驱动有进一步加剧的可能。从根本上说,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因此,分析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也应主要从经济的角度进行。

  从一般意义上说,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种公益性的社会活动,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将给予越来越高的重视。但对于保护区的农民来说,他们为了生存和发展则更重视直接利益。如果不能从中得到一定的收益,他们在自然资源使用及土地使用决策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就不会表现出多大的兴趣。事实也正是如此,当地社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得到的现实利益往往很少,而潜在和长期效益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被当地人所认识。与此相反,生物多样性保护给当地农民带来的发展制约却是十分明显的,特别是在短期内,农民承担着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的许多不利影响,如资源使用和环境限制等等,所以他们认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虽是为了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但在短期内保护的成本却是当地社区牺牲了一些发展的机会,使自身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都受到一定的损失。

  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社区包含两个大的子系统,一个是当地的生态环境系统,另一个是当地的社区经济系统,这两个系统不是孤立和封闭的。从生态经济的角度看,这两个系统都以其特有的方式发挥着它们对系统的影响。当地社区的自然资源既是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当地社区社会经济发展最基础的物质源泉,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保护和发展在资源的利益取向上对立起来。只要世界上存在发展和保护的问题,它们之间的矛盾就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何协调整体和局部利益是解决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矛盾的一个关键。在中国的很多地区,由于历史和地域的原因,其发展都是通过对自然资源进行粗放式的、过度的使用来实现的,如要他们放弃这种发展方式,采用更高的发展模式是勉为其难和不现实的。因而,在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时,要公正和客观地认识社区的发展能力和发展需求。具体来说,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可能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通过政府行为,即通过一些特殊和优惠的发展政策来促进保护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弥补由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给当地带来的损失,由于缺乏成功的经验和成本较大等原因,目前采纳这种方式比较困难,但可以预计,政府行为将是在大范围和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发展之间矛盾的主要途径;二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其他相关发展活动中用经济激励的方法,使当地的农民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持续利用中能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这就是说要寻找一种途径,既能使当地社区从生物多样性资源上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又不使生物多样性资源退化,使保护和发展的利益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内统一在一起,这是目前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途径,其原因是这种方式涉及面小、比较灵活、实效性较强、成本也较低;第三是通过综合措施,即将政府行为、经济激励和允许社区对自然资源适度利用等方法结合在一起,使社区既能从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获取一定的直接收益,又能获得外部扶持及政策优惠,这条途径可以说是解决保护与发展矛盾的最佳选择,但它涉及的问题多、难度大,应是今后长期发展的目标。

   

三、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社区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1. 重视社区发展的需求。没有需求就没有愿望,没有愿望就没有行动的动力,也就没有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所以说,正确地认识需求,促使需求的实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区,应对农村的耕地和能源的需求给以特别关注,这些最基本的需求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要帮助社区可持续地利用这些资源,并解决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譬如,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区的总能耗中,70% 是以秸秆和薪柴为主的生物有机质能源,其中绝大部分用于烧饭和取暖,生物质能源要占农村生活用能的 90% 以上。目前,在许多地区生物多样性能源已出现枯竭和不可持续的态势,而且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这种趋势在加剧,如不能扭转的话,无柴可烧的农民势必侵蚀周围的生物多样性资源。

  2. 注重采取经济激励方法,促进当地社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参与,并以此作为加快社区自我发展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压力的十分必要的措施。需要说明的是,经济激励的方法不仅是指对当地社区的直接投资,也可以通过技术培训、提供各类经济信息和帮助社区制定发展计划等形式刺激当地的经济发展。经济激励的关键是,综合平衡当地社区各种关系,明确经济激励的主要对象,使经济激励真正对激励对象发展经济给以有效的帮助,并使他们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予以支持和帮助。

  3. 了解当地社区的需求、自然资源使用情况、自然资源使用中的冲突和矛盾以及当地社区经济发展的机会和潜力,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当地社区解决问题,促进其发展,使社区从单纯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受害者变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共同利益者。从辩证的角度分析,发展和保护是既矛盾又统一的运动过程,矛盾表现在微观和短期利益的冲突上,而统一则表现在宏观和长期利益的一致上。所以,在解决发展和保护之间的矛盾时,既要重视长期宏观效益的统一,又不能忽视对短期微观冲突的解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过程中,通过帮助周边社区发展经济和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可以使保护和发展在短期和微观冲突中达到最小化。

  4. 应为当地社区提供充分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机会。通过当地居民、社会团体、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的参与活动,促进他们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了解,对有关法律政策的认识和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这对他们改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态度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可以加强保护区同周边社区的联系,特别是为保护区改善同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提供很好的机会。国际上大量的经验证明,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协助和支持,很难取得长期良好和稳定的效果。

  5. 注意政策和制度的作用。社区既然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它的活动就要在一定的制度和政策的约束下进行,这不仅表现在对社区成员一般行为的约束,也体现在对社区群体的经济行为、文化行为及价值观的约束上。同样,制度和政策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约束力,也起着调整社会和社会成员同自然生态环境关系的作用。在农村社区,制度和政策的这种调节作用表现得最为直观,因为任何资源使用制度和环境保护政策最终要落到社区和社区成员这些资源最直接使用者和环境的直接破坏者身上。

  6. 注意适用农业技术的采用。在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社会经济生产过程中,技术是手段和能力的综合表现,同时它也通过时资源利用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影响,直接地作用于生态系统。所以说,人类社区经济活动的技术系统控制着社会经济系统对生态系统的作用程度,通过科学的技术选择和技术改进,可以在同等社会经济效果下,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或实现社会活动同生态环境系统的正向运动,而这正是人类所追求的将发展同保护相结合,推动生态经济系统良性循环的目标。在社区层次上,研究和验证技术,特别是农林技术和生物技术是否能够促进实现上述目标,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领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作为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种重要方法和主要途径已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重视,各种努力和尝试也在进行中。但保护与发展的协调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领域,不论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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