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空气污染∶臭氧问题 中国环境报 (2000-09-13)

中国保护臭氧层行动大事记


1989.4.26~5.5 在《维也纳公约》缔约方第一次会议与《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第一次大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设立保护臭氧层国际基金的建议。会议达成了要为实施《议定书》提供资金的决议草案。
1989.7.14 国务院以国函【1989】49 号文决定我国正式加入《维也纳公约》,并明确指出,加入后,执行《维也纳公约》的日常事宜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实施。
1989.9.11 中国由外交部正式提出加入《维也纳公约》。该公约于 1989 年 12 月 10 日对我国生效。
1991.6.17~21 在《维也纳公约》缔约方第二次会议与《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上,中国正式宣布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1992 年 8 月 10 日该修正案对我国生效。
1991.7.15 中国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立。
1993.1.12 国务院批准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
1993.3.8~10 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决定把中国的国家方案作为范本译成 6 国文字广泛散发。
1993.4.20~23 国家环保局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工程联合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氯氟碳与哈龙替代技术保护臭氧层国际会议”。
1994.5.9~10 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方案》烟草行业补充方案。
1995.5.18 在天津举行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天津聚氨酯软泡生产无 CFC 技术改造”项目的产权移交仪式。这是中国完成的第一个多边基金投资项目。
1995.6.11~18 “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业战略国际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1995.7.26~28 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世行和中国政府共同开展“哈龙行业整体申报新机制的研究”的项目。
1995.9.16 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北京市环保部门共同在北京商业街道设立纪念 9·16 国际臭氧日宣传站,发放了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宣传材料,展出替代产品。
1996.1.9~10 化工部在浙江召开了“国内开发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技术交流会”。这是国内首次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技术研究开发的同行专家进行跨系统的生产、教学、科研单位间的技术交流。
1996.9.16~17 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中国首届保护臭氧层大会”,总结保护臭氧层工作,交流经验,表彰一批保护臭氧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布荣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的企业及替代产品名称。国务委员宋健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国内外的 400 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1997.1 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决定组织修订《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
1997.6.5 国家环境保护局及中国轻工总会等 9 个部委以环控(1997)0366 号文发布《关于在气雾剂行业禁止使用氯氟化碳类物质的通告》。要求 1997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在一般用途气雾剂中禁止使用氯氟化碳类物质作为推进剂。
1997.7.2 机械工业部以机汽发(1997)099 号发布《关于中国汽车行业新车生产停止使用氟利昂物质的通知》。
1997.11 《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在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 23 次会议上被批准,获赠款 6200 万美元。这是多边基金批准的第一个行业整体淘汰项目。
1998.8~9 国家环境保护局与全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了“金珠杯”少年儿童保护臭氧层绘画竞赛。评出特等奖 2 名,送联合国环境署参加其组织的国际绘画竞赛,其中曲楠(8 岁)的作品获评委奖。
1998.9.16~18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署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纪念 9·16 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大会暨《国家方案》修订及国际政策研讨会”。会上举行了儿童画竞赛获奖作品的颁奖仪式,并放飞了探空气球。
1998.11.11~13 第 26 次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会议批准了《中国汽车空调行业整体淘汰计划》,赠款总额 770 万美元。
1998.11.24 《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上决定中国为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的主办国。
1999.3.25 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 27 次会议批准了《中国化工行业整体淘汰计划》,赠款总额 1.5 亿美元。
1999.4 国务院批准成立第十一次《蒙特利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组织委员会,温家宝副总理任主席,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任副主席。
1999.5.3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决定自 1999 年 1 月 1 日起对 CFCs 生产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
1999.9.1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少儿活动中心举行了向全国少年儿童赠送保护臭氧层儿童画册仪式。
1999.11.15 国务院批准实施由 18 个部委会签的《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
1999.11.26 国家环保总局、机械工业局联合发布《关于中国汽车行业新车生产限期停止使用 CFC—12 汽车空调器的通知》。
1999.11.29~12.3 《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维也纳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中国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江泽民主席出席了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1999.12.3 国家环保总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0.1.19 国家环保总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2000.3.1 国家环保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海关总署联合以环发【2000】48 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外经贸委(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发出了《关于禁止企业突击进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四氯化碳的紧急通告》。
2000.2.18 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消防局发出《关于 1998 年度哈龙淘汰执行项目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哈龙产品的通知》。
2000.3.29~31 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清洗行业 ODS 整体淘汰计划》赠款额 5200 万美元,《中国烟草行业 CFC—11 整体淘汰计划》赠款额 1100 万美元。
2000.4.13 国家环保局对外经济合作部及海关总署以环发(2000)85 号文发布《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2000.5.11 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关于申请 2000 年度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的通知》。
2000.6.1~2 国家环保总局项目管理办公室召开首次 P.MD 工作交流暨培训会议。
2000.8.9~11 中国信息产业部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清洗行业 ODS 淘汰工作会议。这是消费行业首次全行业淘汰 ODS 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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