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空气污染∶臭氧问题∶臭氧消耗物 中国环境报 (2001-09-13)

化工行业 2010 年停止 CFC 生产


刘援

  1999 年 3 月《中国化工行业 CFC 生产整体淘汰行业计划》在加拿大召开的第 27 次多边基金执委会会议上获得批准,在 1999 年到 2009 年间将获得多边基金赠款总计 1.5 亿美元,用于逐年关闭 37 家 CFC 生产企业 12.2 万吨 CFC 生产能力、淘汰 5 万多吨年产量以及替代品的生产建设。到 2010 年除必要用途外,中国将停止 CFC 生产。

  据介绍,化工行业计划批准以来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国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证 CFC 生产淘汰计划的顺利实施。除从 1999 年起对 CFC 生产进行配额管理外,又从 2000 年 4 月 1 日起作出禁止 CFC 生产原料四氯化碳的进口的决定,从 CFC 生产的上游控制 CFC 的生产。到 2001 年,已通过招标等方式关闭了 30 家 CFC 生产企业,共淘汰 CFC 生产能力 7 万多吨,年生产量 14,000 吨。

  同时,为避免 CFC 生产淘汰给消费行业及国民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家环保总局化工行业特别工作组在组织生产淘汰的同时,积极开展促进 CFC 生产企业转产和替代品生产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了 CFC 生产企业转产技术选择国家研讨会及转产项目的市场前景咨询,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替代品生产建设承担单位,并组织编制《中国 ODS 替代品的发展战略》,力争做到生产淘汰、消费淘汰及替代品生产的协调发展。

  目前,CFC 替代品建设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2001 年 1 月,国家环保总局与西安金珠近代化工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利用多边基金赠款资助年产 10,000 吨 HFC—134a(其中第一期年产 5,000 吨)的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的赠款合同,用于该项目的赠款额为 2,500 万美元。这是迄今为止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在中国最大的赠款项目。同时,《中国 ODS 替代品的发展战略》的完成将使替代品的开发、投资和建设纳入有序发展的轨道,使多边基金赠款得到更为合理有效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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