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民农村∶灌溉 中国水利报 (2004-07-06)

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持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浙江部分地区——
政府补贴农用水费


本报讯(记者 王磊)

  最近浙江省金华市水利局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政府将两座市管中型水库灌区向农民收取的 139 万元农用水费改由政府财政支出,以鼓励农民从事种粮的积极性。此前,金华市东阳、永康、武义和浦江等县(市)政府已经决定,今后由政府为灌区的农用水费“埋单”。

  浙江的农业灌溉水费一直是以补偿灌区放水管理部分成本为原则来核定的,实行低标准收费。但由于收费标准低,且收费困难,导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难以为继。随着全省经济形势的好转和对农业支持力度的加大,一些地方纷纷设法解决农用水费的开支途径,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去年就实行了这项措施。今年,台州市的温岭、黄岩、路桥、椒江等市(区)也纷纷推出该项措施,一方面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同时也保证了水利工程的基本运行费用。

  对于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农民节水积极性,有专家指出大可不必担心。因为“政府埋单”只是解决农用水费的一部分,即水从水库到支渠或闸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实际上是农民交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只占整个水费构成的一小部分;而农民从支渠引水到田头灌溉的水费大头还要自己掏钱。因此,农民节水还是有积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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