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民农村∶灌溉 中国水利报 (2003-06-10)

全国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全面启动


本报讯 池净

  日前,水利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国以县级为单位的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

  据悉,此次编制工作是采用调研的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现行或在编的水资源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等,确定灌溉用水定额省级分区,在每个分区内选择 2~3 个典型县(市)。以调查典型县(市)现状灌溉用水定额为基础,以当地灌溉水可利用量为控制条件,采取自下而上、层层平衡的方法,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主要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今年年底将各分区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成果报告上报水利部。水利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初步成果进行审查和工作验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修改完善后的灌溉用水定额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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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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