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民农村∶灌溉 中国水利报 (2003-02-14)

安徽长丰县:依靠改革减轻农民用水负担


本站 2 月 14 日讯(通讯员王少明 记者 夏热轩)

  安徽省长丰县依照“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大力推进水利管理制度改革,一举解决了农业生产用水难、水费收缴难以及农民水费负担重的突出问题,农户亩均水费因此比常年减少 25% 左右。

  该县地处江淮分水岭,多年来,由于水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一直沿袭计划经济模式,导致管理关系错乱、产权不清、权责不明,农户承担的水费与实际用水量悬殊过大,有的地方水费每亩甚至高达七八十元,群众反映强烈;同时水费欠缴现象严重,高峰期达 2000 多万元,水管单位有账难收,造成经济困难,职工意见也很大。针对以上情况,去年该县出台了《长丰县农业生产用水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和《长丰县农业生产用水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组建了县农业供水总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水利国有资产;基层水管单位组建农业供水公司,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建设和农业生产用水的分配、供给、计量及水电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以灌区和水系、渠系范围为单位,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用水上实行每轮灌溉前,由协会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农户意愿,制定用水计划,与农业供水公司签订用水协议,预交水电费。

  供水公司负责如期供水到支渠口,做到方准量足,还在乡镇农业纳税大厅设立水费收交专门窗口、在村设固定收交点,实行持证依法收费。供水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定额上交”的管理,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等。同时供水公司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全员竞争上岗,共精简 70 余人,每年减少支出 15.6 万元。

《中国水利报》2003-2-14 第 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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