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民农村∶农民收入 光明日报 (2002-01-26)

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百分之四
扭转连续四年增幅下降势头


本报北京 1 月 25 日电(记者 邵文杰)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有关分析预测表明,扣除 1% 的物价上涨因素后,去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同比增长 4% 以上,扭转了连续 4 年增幅下降的势头。

  据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 1641.3 元,同比增加 99.12 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 5.2%。从收入构成看,农民家庭经营人均收入增加 54.83 元,其中种植业产品收入增加 22.1 元,牧业产品收入增加 21.9 元;工资性收入增加 43.29 元,其中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增加 14.2 元,从本地企业得到收入增加 13.2 元;而农民现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农业部分析认为,农民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的主要原因有: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农产品品种结构、生产结构和布局发生了积极变化;大宗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价格上升,其中去年前三季度农民出售粮食的综合平均价格上升了 19.7%;国家继续实行扩大内需的方针,加大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民收入增长。

  据了解,去年一些地方对村级订阅报刊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实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国家还减免灾区和贫困户的税费,加大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力度,稳妥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除安徽、江苏两省全省试点外,全国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02 个县(市)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从试点情况看,农民负担减幅一般在 2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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