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民农村∶农民收入 华声报 (2002-01-14)

中国农民去年人均纯收入预计增长 4%


华声报讯

  根据农业部分析预测,扣除 1% 的物价上涨因素后,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 4% 以上,扭转了连续 4 年增幅下降的势头。这是农业部日前向在京全国人大代表书面汇报关于促进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情况时作上述表示的。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 1641.3 元,同比增加 99.12 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 5.2%。从收入构成看,农民家庭经营人均收入增加 54.83 元,其中种植业产品收入增加 22.1 元,牧业产品收入增加 21.9 元;工资性收入增加 43.29 元,其中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增加 14.2 元,从本地企业得到收入增加 13.2 元;而农民现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农业部分析认为,农民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的主要原因有,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农产品品种结构、生产结构和布局发生了积极变化;大宗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价格上升,其中去年前三季度农民出售粮食的综合平均价格上升了 19.7%;国家继续实行扩大内需的方针,加大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民收入增长。

  据了解,去年一些地方对村级订阅报刊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实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国家还减免灾区和贫困户的税费,加大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力度,稳妥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除安徽、江苏两省全省试点外,全国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02 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从试点情况看,农民负担减幅一般在 2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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